六國論 蘇洵 ( 宋 )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“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”曰:“不賂者以賂者喪,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。故曰‘弊在賂秦’也!”
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,較秦之所得,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,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國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矣。
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斬荊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孫視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,如棄草棄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。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則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。至於顛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雲:“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草,薪不盡火不滅。”此言得之。
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,何哉?與嬴而不助五國也。五國既喪,齊亦不免矣。燕趙之君,始有遠略,能守其土,義不賂秦。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荊卿爲計,始速禍焉。趙嘗五戰于秦,二敗而三勝。後秦擊趙者再,李牧連卻之。洎牧以讒誅,邯鄲爲郡,惜其用武而不終也。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,戰敗而亡,誠不得已。向使三國各愛其他,齊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將猶在,則勝負之數,存亡之理,當與秦相較,或未易量。
嗚呼!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,以事秦之心,禮天下之奇才,並力西向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勢,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。爲國者,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!
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于秦,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;苟以天下之大,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國下矣。
語譯
六國滅亡,不是因為武器不鋒利,仗打不好,弊病在於賄賂秦國。賄賂秦國之後,自己的力量便因而虧損,這正是它們滅亡的原因。或許有人會問:「六國相繼滅亡,都是因為賄賂秦國嗎?」我要說的是:「不賄賂的國家是因賄賂的國家而滅亡,因為失去了強有力的支援,不能夠獨力保全自己的國家。所以我才說:『弊病在於賄賂秦國啊!』」
秦國除了用攻戰的方式奪取土地之外,(還接受六國的賄賂),小則得到鎮邑,大則得到城市,拿秦國受賄而得到的土地,和因為戰勝所得到的土地相比較,實際上多出一百倍;諸侯因為賄賂而失去的土地,和因為戰敗而失去的土地相比,實際上也多了百倍。可見秦國最想要的,諸侯最該擔心的,本來就不是戰爭了。
想想,六國的先祖們,冒著風霜雨露,披荊斬棘,才有了一點點土地。但是子孫對待土地卻毫不愛惜,拿來送給別人,好像丟棄小草一般。今天割讓五座城池,明日割讓十座城池,然後換得一個晚上的安眠。第二天起床之後,到四周邊境一看,秦國的軍隊又來了。這麼看來,諸侯們的土地有限,強秦的欲望卻永不滿足,諸侯送給秦國土地越多,秦國對諸侯的侵略也就越急促。所以,用不著作戰,強弱勝負已經可以確定了。最後落到全部覆亡,這是理所當然的事。古人說:「用土地去侍奉秦國,就好像抱著木柴去救火,木柴沒燒完,火是不會滅的。」這話說的對。
齊國不曾賄賂秦國,但終究隨著五國滅亡了,爲什麽呢?那是因為他親附秦國卻不幫助五國。五國滅亡之後,齊國也就無法倖免了。燕國與趙國的國君,一開始便有遠見,能堅守自己的領土,秉持正義,不去賄賂秦國。所以燕國雖然是個小國,卻最後滅亡,這就是用兵的功效也。一直到燕太子丹用荊軻刺殺秦王的計策,才招致滅亡之禍。趙國曾經五度對秦作戰,二次失敗,三次勝利。後來秦國一再攻擊趙國,被趙將李牧連連擊退。等到李牧因為讒言被殺之後,邯鄲就成為秦國的一個郡了,可惜的就是趙國用武力抗秦卻不能堅持到底。而且燕國和趙國處在秦國將六國消滅殆盡的時候,可以說是智謀用盡力量單薄,因此戰敗滅亡,實在是不得已。假使當時韓魏楚三國各自愛惜自己的土地,齊國不要親附秦國,刺殺秦王的計策不要實施,良將李牧還在,那麼勝敗的命運,存亡的道理,六國與秦國相比較一下,或許還不能輕易判定的呢!
唉!如果能夠將賄賂秦國的土地,分封給天下的謀臣,用侍奉秦國的心意,禮遇天下的奇才,同心協力地向西,一起對付秦國,那麼我想秦國會惶恐不安,連飯都吃不下吧。真是悲哀啊!有這樣好的情勢,卻被秦國積久形成的威勢所脅迫,不停地削弱自己的力量,割讓自己的土地,然後逐步走向滅亡。治國的人,千萬不要使自己被積久而成的威勢所脅迫啊!
六國與秦國都是諸侯,六國的國勢雖比秦國弱,卻還是有可以不必賄賂秦國就戰勝的情勢。如果倚仗著這麼大的天下,卻重蹈六國滅亡的前例,這就又比六國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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